根據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一部署,2025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會同教育等部門對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繼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依法嚴懲涉考違法犯罪行為,為廣大考生營造安全、公平的考試環境。高考前夕,各地公安機關已陸續偵破一批組織考試作弊案件和涉考詐騙案件。

鄭重提醒廣大考生,嚴格遵守考規考紀,切勿攜帶手機等任何電子設備進入考點考場,主動配合考點考場安檢,誠信應考。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的考生,教育部門可作出取消成績、暫停考試、延遲畢業等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在高考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代替考生考試,出售、使用無線作弊器材等行為,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代替考試罪,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經營罪和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等罪名,將承擔刑事責任。

全國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將持續保持對涉考犯罪“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切實保障2025年高考安全、公平。

(總臺央視記者 潘虹旭 馬力)

編輯:楊璇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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